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对债务人实行破产宣告的请求。它是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依据,也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7 条第1 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该法第8 条第1 款又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申请宣告破产。”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外,对于有些公司,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其清算组织可以申请破产。 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意义在于:(1)可以一次性全面解决债权债务关系,从而避免债权人的诉讼;(2)可防止个别债权人因“捷足先登”而获得足额清偿,从而确保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3)可使债务人摆脱剩余债务的重负,从而复苏有望。 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应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一)关于破产案件的主体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