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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屋>盐山县2021年 > 中共盐山县委 盐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19 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临时社管委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直驻盐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第2页)

中共盐山县委 盐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19 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临时社管委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直驻盐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第2页)

2。组织项目实施(3月下旬—10月底)各村按照省批复内容和项目实施文本,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试点村试点项目,确保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符合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方向,组织、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强化巡察督查,力求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

3。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县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和验收,具体验收内容和办法将根据发展项目批复内容及省、市相关要求确定。

六、工作机制

(一)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机制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机制,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推行村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支部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选配合适的经营管理人和发展带头人。

(二)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成立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份持股、按股分红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赋予村集体经济法人地位。

(三)健全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运行机制

健全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运行机制,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明确组织类型、经营范围,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开立和公章刻制,赋予市场经营主体地位,依法规范集体资产运营和管理。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制定组织章程,规范集体经济法人股东(代表)会、理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和协调运转机制;对扶持资金投资确股确利,制定分配方案,建立村集体资本投资收益分配使用机制。

七、推进措施

(一)项目化管理

严格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三大实施步骤,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办法,对扶持壮大集体经济从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全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考评等。

(二)建立包联制度

建立村集体经济“三个一”包联制度,每个扶持村确定一名县级领导分包、一个县级经济部门联系、一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蹲点,加强对扶持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具体指导。县级分包领导要定期到村调研指导,进行现场办公,帮助解决问题。县直联系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扶持村项目建设、经营运行、资金使用的跟踪指导,着力在落实政策、组织协调、帮办实施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定期报告通报

逐村建立推进台账,明确任务目标、推进举措、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定期了解进度,通报进展情况,坚持挂账督办。县级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加强工作调度,研究解决问题。

(四)组织观摩拉练

根据选定村工作推进情况,选择重视程度高、工作力度大、扶持效果好的乡镇和村,每年要组织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现场观摩,观摩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现场拉练推动。

同时,定期组织选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赴省内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点参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发展思路。

(五)严格考核管理

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大督查内容。

(六)加强总结宣传

各乡镇各村要及时总结扶持村的经验做法,采取观摩交流、现场培训、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发挥扶持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连点成线、由点及面,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领导责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是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主体,负责政策研究制定、工作谋划、调度推动。成立由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直接责任,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组织选点定村、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要制定详细计划,建立工作制度,规范组织推动。村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农业农村局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工作安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县财政局要加强对扶持村项目确定、资金分配拨付和绩效管理的指导,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招标评审、检查验收、公开公示、监督管理的全程管理、审核把关、跟踪监督。县委组织部要加强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积极吸引优秀人才回乡领办试点项目。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乡镇两级要加强资金监管,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发生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等行为,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采取定期调度、排队通报、现场观摩、定点解剖等方式,加大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要提醒约谈,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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